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局,厅属各单位:
在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中,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解决问题的原则,认真落实,深入推动,取得了积极成效。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继续把该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不懈,做到机构不变、人员不散、工作不断,对照中央、省上和省厅提出的目标要求,认真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多种方式,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解决思想认识上和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增强工作主动性。要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力量及办公力量,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推进。
二、加强整改力度,切实解决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自查自纠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查哪些工作还不到位、不彻底,哪些地方还有死角、有遗漏,该补课的一定要坚决补课。
三、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群众参与治理商业贿赂的积极性。要认真完善举报机制,梳理和分析群众的投诉举报,加强案件线索的排摸工作。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
四、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发生。长效机制建设,既要着眼长远,制定一些适应形势发展变化,长期管用的制度;又要立足当前,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制度上加强约束和监管。要注重制度的科学性和实效性,防止一般化,确保各项制度切实管用。要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把防治商业贿赂的专项机制建设与各项改革措施相结合,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从源头上铲除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五、按照中央和省上的统一安排,今年第一季度将对自查自纠工作的进行评估验收。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掌握有关精神和工作动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评估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二00七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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