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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甘安监协调函[2007]65号)


中央在甘企业、省属企业:
  根据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甘安监协调[2007]106号)文件精神,我局将于2007年8月27日至2007年10月15日期间对中央在甘企业、省属企业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具体时间电话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号)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存在该规定第二十一条所列举的八项违法、违规行为。
  (二)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有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保障,并有效实施了对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的规范化管理;是否按规定对从业人员正确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了培训与监督。
  (三)企业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甘肃省劳保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暂行)等执行情况。
  二、检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汇报主要内容: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劳动防护用品购置渠道、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
  (二)查阅资料。主要查阅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发放记录和各项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资料。
  (三)现场检查。抽查2-3户企业下属分公司、分厂、车间的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和管理、使用情况。
  (四)反馈意见。检查组将检查情况给受检单位做反馈。
  三、检查组构成
  省安监局及企业所在地市、州安监局
  四、其他
  甘安监协调[2007]106号文件和劳动防护用品相关规定请在省安监局网站查阅(www.gssafety.gov.cn).
  联系人:刘宝锋 电 话:0931-8822982
  附件: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表(略)

  二00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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