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甘安监协调函[2007]65号)
中央在甘企业、省属企业:
根据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甘安监协调[2007]106号)文件精神,我局将于2007年8月27日至2007年10月15日期间对中央在甘企业、省属企业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具体时间电话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号)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存在该规定第
二十一条所列举的八项违法、违规行为。
(二)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有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保障,并有效实施了对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的规范化管理;是否按规定对从业人员正确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了培训与监督。
(三)企业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甘肃省劳保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暂行)等执行情况。
二、检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汇报主要内容: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劳动防护用品购置渠道、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
(二)查阅资料。主要查阅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发放记录和各项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资料。
(三)现场检查。抽查2-3户企业下属分公司、分厂、车间的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和管理、使用情况。
(四)反馈意见。检查组将检查情况给受检单位做反馈。
三、检查组构成
省安监局及企业所在地市、州安监局
四、其他
甘安监协调[2007]106号文件和劳动防护用品相关规定请在省安监局网站查阅(www.gssafety.gov.cn).
联系人:刘宝锋 电 话:0931-8822982
附件: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表(略)
二00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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