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经济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信息产业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专项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计划委)、经委,有关单位:
根据2005年3月1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继续组织实施信息产业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专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5]387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省组织申报2005年信息产业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专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组织申报的专项重点领域包括:计算机与网络产品、通信产品、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子专用设备仪器等。
二、具体要求
(一)所申报的项目应按照专项实施的重点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制定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征地、新增建筑面积和投资规模。
(二)项目申报材料要按照《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继续组织实施信息产业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专项有关问题的通知》附件中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编制。同时做好资金申请报告的附件的准备工作,待我们对上报项目进行筛选确定并由省发展改革委备案后,将连同资金申请报告一同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资金申请报告的附件应包括:1、项目自有资金证明;2、相关银行的贷款承诺函(省分行);3、环保评估报告及省环保部门批复意见;4、土地、规划等必要材料。
(三)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计划委)、经委或有关部门在严格筛选、把关的基础上,认真组织项目单位申报,并务必于4月15日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简介一式六份(附电子版)联合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和省经委技术创新处,省属企业可直接报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发展改革委 杨仁洁 0931-8489547
省经委 李开明 何志远 0931-8487736 8467134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继续组织实施信息产业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专项有关问题的通知(略)
二OO五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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