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软件等信息产业关键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2005]甘发改高技函字第9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计划委)、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软件等信息产业关键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5]56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省组织申报软件等信息产业关键技术产业化专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的专项重点支持软件、集成电路、信息网络与应用、新型显示器件四个方面。
二、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的产业和技术政策,符合国家专项通知中的指导原则和重点支持领域,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与创新性,能够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计划委)、有关部门在严格筛选、把关的基础上,认真组织项目单位申报。并于5月底前将申报材料及项目简介一式五份(附电子版)报送我委高技术产业处,省属企业可直接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