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生物质工程高技术产业化等专项的通知
([2006]甘发改高技函字第02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生物质工程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5〕287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生物疫苗和诊断试剂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5〕287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继续组织实施新材料等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5〕287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省组织申报2006年生物质工程高技术产业化等专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组织申报的生物质工程、生物疫苗和诊断试剂高技术产业化专项均是今年国家新组织实施的专项,专项实施期限为2006年-2007年。区域特色高技术产业化专项是以发展具有资源、技术优势的特色产业链为重点,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由地方编制特色产业链产业化专项总体方案并建议国家支持的重大产业化项目,该专项重点支持西部和东北等区域。
二、具体要求
(一)区域特色高技术产业化专项待我委根据全省高技术产业情况,向国家汇报确定我省该专项具体上报内容后,再另行通知详细上报要求。
(二)其他专项所申报的项目继续按照专项实施的重点要求,认真组织编制项目建设方案,落实建设条件,完成备案,并按国家要求编制资金申请报告。项目承担单位应实事求是地制定建设方案,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编写要求进行编制,同时做好资金申请报告的附件的准备工作,待我们对上报项目进行筛选确定后,将连同资金申请报告一同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各市州发展改革委或有关部门认真组织项目单位申报,并务必于3月15日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项目简介等材料一式五份(附电子版)报送我委高技术产业处,省属和中央1甘企业可直接报送。
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三个通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以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请在我委网站www.gspc.gov.cn政策文件栏目查询。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生物质工程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略)
附件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生物疫苗和诊断试剂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