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粤建建字[2004]190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城管、市政公用)局:
现将建设部内部明电《关于
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质电[2004]6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市要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燃气行业及城市公园、游乐园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要组织力量对各燃气储灌站、销售点、燃气管网和公园、游乐园游乐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排查燃气行业及公园、游乐园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应限期排除,坚决取缔非法经营的燃气储灌站和销售点,对手续不全的游乐项目,要暂停建设,对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消防及设施安全检测验收的游乐设施,要暂停使用,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节假日期间,各管道供气企业、液化石油气储灌站、销售点和公园、游乐园要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值勤和安全巡视。同时,建立安全事故汇报制度,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并报省建设厅。
三、我省今年的春运任务依然十分艰巨、繁重,请各市公交、地铁主管部门对公交、地铁车辆和站点、线路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城市公交营运安全、有序。
四、去年冬天,我省因燃气热水器安装和使用不当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各市燃气主管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要通过报纸、电视等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用气宣传活动,让广大市民熟悉安全用气常识、责任和义务,正确选购、安装、使用和维护燃气用具的方法,以及常见事故预防和救护措施;要针对用气事故多发场所和人群,如学生宿舍,建筑工地、工人宿舍,出租屋租户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确保我省广大人民群众平安、祥和过节。
二OO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关于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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