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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核实填报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情况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核实填报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情况的通知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各省属、省管施工企业:

  我省第一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结果已正式公告(见粤建公告[2005]1号),但由于其中部分企业填报的企业名称、地址等基本情况不够规范,为保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打印内容的准确性,请进一步确认本地区、本企业的基本情况,并按以下要求填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情况核实汇总表》:

  一、“单位名称”一栏填写与《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名称一致的单位名称;

  二、“主要负责人”一栏填写领证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三、“单位地址”一栏填写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工商营业执照的地址;

  四、“经济类型”一栏按照工商营业执照上的“企业类型”填写,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

  请于3月15日前将汇总表和电子文档送省建设厅安全生产许可证受理点。

  受理点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6号大院省煤炭大楼10楼,联系电话:020-83352307。

  二○○五年三月二日

  附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情况核实汇总表

  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属省管企业(公章): 填报人员(签名):
公布序号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单位地址(注册地址)经济类型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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