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继续组织开展规划指引的编制工作。为规范规划管理和为行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2004年印发了《广东省城市规划委员会指引》、《广东省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指引》,组织编制的《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信息公开的指引》、《产业园区规划指引》、《小城镇景观风貌规划设计指引》、《城镇化技术集成应用指引(城镇建设部分)》等规划指引已提交了初步成果。
5、继续抓好城建档案工作。开展了基层城建档案管理调研工作,印发了《广东省县级城建档案管理情况调查报告》,为县级城建档案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会同省档案局向建设部、国家档案局推荐了全国城建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召开了省城建档案研究会常务理事暨部分会员单位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研究会今后的工作思路。省建设厅还协同省司法厅、省档案局印发了《关于对法律援助人员免收利用档案相关费用的通知》,为法律援助人员查阅城建档案提供免费服务。
6、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成就展览。省建设厅与文化厅联合发文部署了我省的参展工作,落实了承办单位和具体布展方案。上报了参展的优秀城雕作品150多件。
(七)加强对外交流,扩大工作影响
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提升粤港城市规划专题小组地位。根据省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04年(11)的有关要求,经与港方多次磋商,并征得有关方面的同意,由省建设厅牵头的粤港城市规划专题小组提升为粤港合作联席会议之下的17个专责小组之一:粤港城市规划及发展专责小组。专责小组于2004年11月10日在广州召开了第一次会议,研究确定了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近期工作重点,并进行了规划交流与研讨。目前,专责小组正在按计划推动大珠江三角洲规划研究与规划、粤港城镇规划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开展。
2、举办“大珠江三角洲城镇发展前景与规划”研讨会。在城乡规划处的具体组织协调下,由省城市规划协会、中山大学城市与区域研究中心、香港规划师协会、香港大学城市规划及环境管理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大珠江三角洲城镇发展前景与规划”研讨会于2004年2月21日至22日在广州举行。研讨会邀请了省政府、建设部、香港、澳门和珠江三角洲有关城市政府的领导及城市规划方面的专家学者,就大珠江三角洲的规划发展前景、规划管理及香港和内地的规划设计市场等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和研讨。省政府许德立副省长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务司曾荫权司长、建设部陈晓丽总规划师出席了开幕式并致辞。此次研讨会对于推动大珠江三角洲各城市政府及规划界的交流与合作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3、做好议案、提案答复工作。2004年以来,城乡规划处答复省人大、政协代表议案、提案一批,其中对加强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之提案的答复获省人大代表一致好评,对此,《南方日报》、《广州日报》等新闻媒体作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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