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各市、县建设部门和墙体材料革新管理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和向社会广泛宣传省政府《规定》。一是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省政府《规定》,全面理解和熟悉省政府《规定》的主要内容和有关规定,为全面贯彻实施省政府《规定》,依法行政,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打下坚实基础。二是要组织当地工程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有关人员学习省政府《规定》,要求他们在建筑工程的建设中,要严格按照省政府《规定》从事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和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共同努力推进我省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和应用工作。三是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及其它有效的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省政府《规定》,让社会各界和各有关部门都能认识发展和应用新型墙体材料,限制和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重要意义。在建筑工程建设中能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规定》,自觉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为加快我省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应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各市、县建设部门和墙体材料革新管理机构要按照省政府《规定》的要求,对建制镇以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进行监督管理。一是要求各级施工图审查机构要按照省政府《规定》的要求,在实施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中,对不按设计规范标明新型墙体材料的不予通过审查。二是要求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应按省政府《规定》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缴纳后才给予发放施工许可证。三是要求监理单位必须对施工单位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情况进行监督,未按省政府《规定》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或质量不合格的墙体材料,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意其在建设工程中使用。四是要求建设工程质监机构严格监督工程建设中按省政府《规定》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同时,要尽快研究建立有效的执法监督制度,对在工程建设中违反省政府《规定》的,按规定责令其改正并给予处罚。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