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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筑业协会转发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评选2005年度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通知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转发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评选2005年度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通知
(粤建协字[2005]012号)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深圳市建筑业协会、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及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评选2005年度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通知》(建协[2005]18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建筑业协会按照建协[2005]18号文的要求,从2002年7月1日至2004年9月30日竣工或验收,并获得省优良样板工程奖的工程中推荐鲁班奖的申报项目。

  二、由于鲁班奖评选受名额限制,推荐工作必须严格把关,精中选精,各市建筑业协会推荐项目不得超过3项(含3项)工程,推荐项目必须按照质量情况排名上报。

  三、请各市建筑业协会于2005年6月10日前将鲁班奖申报项目的以下申报资料报送省建筑业协会,逾期不予受理。

  1.《鲁班奖申报表》一式两份。

  2.附件材料(复印件)由各市建筑业协会核对原件,加盖核对章。(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1)申报资料总目录,并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2)工程项目立项证明文件(发改委颁发)书复印件1份;

  (3)工程设计水平合理、先进的证明文件(原件)或证书复印件1份;

  (4)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资料一式两份;

  (5)省级优良工程证书复印件1份;

  (6)工程专业(消防、环保)验收、整体验收证明书及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1份;

  (7) 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复印件1份;

  (8)主要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和主要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核验资料复印件各1份。

  (9)两套反映工程概貌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各部位彩照片(6寸20张)。

  (10)将申报资料按目录顺序制成光盘一张。

  四、省建筑业协会初审申报资料,并于6月12日至6月25日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将推荐项目报省建设厅审核后上报中国建筑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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