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开展省属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粤勘设协字[2005]8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整顿和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严肃查处勘察设计市场活动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勘察设计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粤建设函[2005]129号)文件(可上广东建设信息网上查看,网址为www.gdcic.net)要求,我会协助对省属勘察设计企业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对象:
省属所有勘察设计企业(含消防、智能、装饰、轻钢、幕墙、环保等专项设计)。
二、检查内容:
(一)市场秩序
1、企业资质现状是否符合资质分级标准。⑴企业现有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⑵企业如实按专业填写与资质相关技术人员情况的汇总表,包括姓名、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从事专业、职称资格、发证部门、执业注册号、执业印章号、身份证号。
2、企业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3、企业遵守市场管理法规、资质管理规定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无证、越级设计,挂靠、出卖图章等行为)。
4、注册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及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
其中2、3、4点由企业先填写自查报告。
(二)勘察设计质量
1、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2、质量管理制度与执行情况;
3、技术人员的培训、学习情况。
三、检查方式
我会将联合部分设计院组成检查组,抽查约70家企业,并到被抽查企业按检查内容 (二)勘察设计质量要求进行检查,对检查内容(一)市场秩序要求进行抽查,查阅勘察设计企业的内部管理资料、人员状况和抽查设计图纸(结合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项目,每个企业不少于3项工程)。对逾期不报送材料的企业,检查组将会进行重点检查。
四、检查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