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粤建管字[2005]70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建设部《关于
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为认真实施《
行政许可法》,加强我省工程造价专业队伍的行业管理,确保工程概预算的编制质量,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经研究,我厅决定由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对全省从事建设工程概预算的人员(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实行行业自律管理。
二、省工程造价协会应按照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行业自律管理有关要求,加快完成筹备工作,尽快组织制定有关行业自律方面的制度和办法,认真开展我省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管理工作。各市、各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省工程造价协会做好行业自律管理工作,共同促进我省工程造价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