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外语:
(1)获得博士学位。
(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3)转换系列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与转岗前同档次专业技术资格,现资格是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的。
(4)通过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BFT(A)级考试,取得BFT(A)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的。
(5)1955年(含)以前出生的或1977年恢复高考之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且毕业的。
(6)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现不从事外语专业技术工作的。
4、1956年至1960年出生的,外语成绩仅供参考。
5、行政区划变动地区(县转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凡变动前报名参加了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且取得有效成绩的,在有效期内,可凭合格证书或外语成绩单,按变动前所属县及以下基层单位相关政策申报。过了有效期的,应按现行政区划报考相应等级的职称外语考试。
6、参加2005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发给的成绩通知单,取代以往的考试合格证书。
(三)计算机条件
1、计算机能力除执行粤人发[2002]81号文件的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计算机考试。
(1)取得博士学位的。
(2)计算机专业专职教学的。
2、转换系列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交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四)申报学历、资历
1、凡申报高级资格的,具备博士学位,或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达到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高级资格。
2、取得高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可按规定程序申报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
三、报送评审材料要求
申报人必须对照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下列材料并按下列列项顺序进行归类:
1、《评审材料目录》1份。
2、《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1份。
3、《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1份;填写的申报专业名称要准确(填报错误后果自负)。高级工程师分四类:①规划、建筑、设备设计类;②建筑结构类;③建筑施工类;④建筑工程技术管理类。高级工程师(教授级)按本人从事专业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