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城市规划协会关于开展2005年度全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


  (3)项目介绍的多媒体演示幻灯片(Powerpoint)一套,文件大小不超过50M,介绍内容包括规划设计的基本思路、主要内容、创新点及实施情况,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语音解说不配音乐;

  六、评选办法

  由本会聘请国内、省内的资深专家组成广东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评审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

  七、奖励办法

  (一)发文通报获奖项目名单并颁发奖状。

  (二)对直接参与获奖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颁发荣誉证书。获奖情况记入本人技术档案,作为考核晋升的依据。

  (三)推荐获省优一、二等奖的部分项目参加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评选。

  八、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一经受理,概不退回,请各单位自行存底。

  (二)申报材料报送的截止日期为2005年9月20日。

  (三)项目申报表可登陆粤建信息网下载:http://www.gdcic.net。

  (四)材料报送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01号东建大厦10楼西座广东省城市规划协会。邮编:510045

  (五)联系人:张带娣 电话:020-83543355、83550735

  附件:1、全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评选标准

  2、广东省优秀城市规划设计项目申报表(略)

  3、广东省优秀村镇规划设计项目申报表(略)

  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1

  2005年度全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评选标准

  一、奖项的评选标准

  一等奖项目要达到同类项目的省内领先水平,技术难度很大,规划理念和技术手段有所创新,对提升行业技术进步具有重大作用,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二等奖项目应达到同类项目的省内先进水平,技术难度较大,对提升行业技术进步作用较大,并取得较大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三等奖项目应达到同类项目的省内较高水平,对行业的技术进步,提高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表扬奖项目应是行业或地区范围内有代表性的优秀项目。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