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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对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单位)进行调查登记的通知


  (三)我厅将对经调查登记并具备合法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机构及检测项目名单向全省公布。

  四、登记材料要求

  (一)由检测机构自行登录广东工程监督检测网(网址:http://szjz.gdcic.net/),下载并填写《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基本情况登记表》二份,制作电子文档一份。

  (二)我厅或广州市建委、深圳市建设局颁发的工程桩质量检测单项资质证书、国家或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我厅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检测人员上岗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由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盖校核章、签署校核人姓名后退回。

  五、凡属以上登记对象的检测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登记材料,并接受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如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登记或逃避监管,我厅将对其采取市场准入的限制措施。

  省总站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邮编:510500

  电子文档收件邮箱地址:gdjcgl@gdvip.net

  联系人:郭俊萍

  联系电话:020-87254048

  附件:

  1、检测机构类别及所含检测项目

  2、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基本情况登记表(略)

  二OO五年八月九日

  附件1:

  检测机构类别及所含检测项目

  一、建筑材料检测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2.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

  3.砂、石常规检验;

  4.混凝土、砂浆配合比和试块强度检验;

  5.简易土工试验

  6.防水材料;

  7.混凝土掺加剂。

  8.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测;

  9.装饰装修材料的有害物质检测;

  10.沥青、沥青混合料检测。

  二、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1.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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