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补充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粤建管函[2005]334号)的精神,省建设厅于2005年8月29日至9月12日组成5个检查组,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施工安全监督站、建筑施工企业按照检查分组名单通知有关人员,携带《
建筑法》、《
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国家和省现行的施工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本,以及必备的检查工具,于8月29日上午9:00前往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会议室,集中参加检查准备会议,随后参加检查工作。
二、请广州市建委,东莞、江门、珠海、汕头市建设局于8月26日前,安排好接送检查组的车辆,将接送车辆司机联系电话传真报送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并于8月29日下午2:00前派车到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迎接各检查组成员。
三、请各市建设局(建委)向检查组提供本地区今年以来安全生产的书面汇报材料及其电子文档,并于9月5日前将粤建管函[2005]334号文所要求统计填报的《深基坑、塔吊、外用电梯、井字架数量及隐患情况汇总表》、《深基坑隐患一览表》、《塔吊隐患一览表》、 《外用电梯隐患一览表》、《井字架隐患一览表》、《高大模板支撑隐患一览表》书面报送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联系人: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罗锦荣
联系电话:020-83133632
传真电话:020-83133522
附件:1.检查分组名单
2.2005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时间安排表(略)
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