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成立广东省建设厅资源节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粤建科函[2005]400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城建局(市政局)、房管局,厅直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和省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部署和要求,努力推进我省建设系统资源节约工作,决定成立广东省建设厅资源节约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工作分工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劳应勋(省建设厅厅长)
副组长:郭成奎(省建设厅巡视员)
陈 平(省建设厅总工程师)
成 员:吕洪清(厅办公室主任)
钟汉谋(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陈天翼(厅基本建设处处长)
刘丽萍(厅勘察设计处处长)
梁志华(厅建筑管理处处长)
蔡 瀛(厅城乡规划处处长)
洪 冰(厅城乡建设处副处长)
杜 挺(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处长)
李运章(厅科技教育处处长)
郭德居(省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资源节约的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研究、审议我省有关贯彻实施意见。
(二)研究、审议我省建设系统资源节约发展规划、主要政策和重大问题。
(三)负责与省直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四)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全省建设系统资源节约工作的开展。
(五)检查督促各地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资源节约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的进展情况。
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执行领导小组决议。办公室设在厅科教处。
四、厅机关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的工作分工。
(一)厅办公室:牵头负责建设节约型、效率型机关的工作。
(二)厅城乡规划处:牵头负责居住和公共建筑节地方面的工作。
(三)厅勘察设计处:牵头负责居住和公共建筑节能、节材、节水在设计工作中的实施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