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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我省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我省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通知
(粤建科函[2005]455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委)、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省直有关单位,厅直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省建设事业科技进步,加快建设行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根据建设部《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我厅定于近期发布一批“广东省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领域

  1、新型墙材(已列入我厅发布的第一、第二批新型墙材推广项目的可不再申报);

  2、建筑节能材料(含节能门、窗、玻璃等)与应用技术;

  3、太阳能利用技术;

  4、厨房、卫生间节水品;

  5、预拌、干混砂浆与应用技术;

  6、新型建设管道材料(建筑给排水、市政给排水、燃气管道等)与应用技术;

  7、建筑涂料及配套材料;

  8、新型市政材料(非铸铁井盖、水箅,混凝土制品等)与应用;

  9、新型装饰装修材料与应用;

  10、道路、砌筑水泥;

  11、高强节材钢材。

  二、申报要求

  申报推广项目应符合如下要求:

  1、科技成果原则上通过地级以上市科技局或省部级的鉴定或评估;

  2、新技术、新产品必须经应用证实是先进、成熟、覆盖面广的科技成果,并适合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且无权属争议;

  3、有在工程中推广应用必需的配套技术文件,包括企业自行编制实施或国家、行业、省发布的相关标准、工法、技术指南、标准图集等;

  4、申报单位须有较强的相关技术服务能力。

  三、申报材料

  1、填写《广东省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及税务证书;

  3、有关技术资料一份(资格审查必备材料);

  (1)项目综合研究(试制)报告;

  (2)项目成果鉴定(评估)证书;

  (3)有关应用技术文件:执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工法或其相关部分的复印件。有关生产技术文件:工艺要求、产品标准、质保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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