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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工程质量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关于转发湖南省建设厅向世林同志《实现“三个转移”是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的关键》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工程质量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关于转发湖南省建设厅向世林同志《实现“三个转移”是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的关键》的通知
(粤建管函[2005]512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建设部工程质量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关于转发湖南省建设厅向世林同志〈实现“三个转移”是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的关键〉的通知》(建质综函[2005]10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地区各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学习借鉴向世林同志总结的经验,及时转变和调整监管工作重点。同时,要认真贯彻执行我厅《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建筑施工安全巡查制度的通知》(粤建管字[2004]179号)要求,建立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制度,加大对建筑施工的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促进责任主体增强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从2006年开始,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巡查工作,建立完善对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的季度分析报告制度,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之前,将上一季度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厅建筑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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