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废物焚烧单位及规划内项目进展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暨甘肃矿区环保局,甘肃金创绿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为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消除污染事故隐患,确保我省环境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推进全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全国危险废物焚烧单位及规划内项目进展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危险废物焚烧单位和《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内项目建设项目进展专项检查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专项检查工作,全面摸清我省现有危废焚烧单位现状,淘汰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焚烧设施,促进危废焚烧单位及全行业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从源头遏制危险废物无序流动的现象。进一步掌握列入《规划》内项目的建设进度,督促有关地方政府落实项目建设各项配套条件,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督促项目业主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保证设施建设质量和国债资金使用效益。
二、检查范围
(一)危险废物焚烧单位。检查现有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焚烧单位及其设施(包括水泥窑共处置危险废物设施,以下简称“现有危废焚烧单位”),包括各地自行建设的未列入国务院批准实施的《
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未使用国债资金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焚烧设施。
(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重点检查废氯化汞触媒产生单位。
(三)列入《规划》内的项目。重点检查获得2005年、2006年以及2007年第一、二、三批国债资金支持建设的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目前,我省已获得国债资金支持的《规划》内项目包括甘肃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平凉市、定西市、嘉峪关市、临夏州和白银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三、时间安排
专项检查时间具体安排如下:自2007年11月10日-12月10日,检查现有经营性危废焚烧单位、废氯化汞触媒产生单位、《规划》内项目建设进展情况。2008年1月-6月,检查现有非经营性危废焚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