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2007年“五一”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晋工商明电[2007]19号)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7年“五一”将至,节日期间市场监管任务十分艰巨。为保障节日市场繁荣稳定,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市场消费安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和加强节日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五一”期间市场监管,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食品等重要商品的监管,确保节日市场消费安全
一是突出食品质量日常监管,维护市场消费安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根据季节消费和节日消费特点,把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食品安全消费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排查,重点对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的问题,假包装、假商标、假标识的问题,上市销售的裸装食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病死畜禽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问题,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降价促销”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问题,以及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其它突出问题要加强日常监管,依法从严查处。对违法销售情节严重的,除吊销相关证照外,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是突出对重点场所、重点对象开展“拉网式”检查。要集中执法力量,突出对批发企业、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以及车站机场、景区景点等商品交易场所开展“拉网式”的反复检查,强化对小作坊、小卖店、小摊点和流动商贩等零售食品对象的日常监控,严格检查易发多发问题的区域、场所、环节,对发现的问题要严格进行规范和查处。特别要关注农村散装白酒、饮品等食品,防止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问题,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是充分发挥12315服务网络作用,认真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以监管商品质量、规范经营行为为重点,以“六查六看”和快速监测为执法手段,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调解消费纠纷,切实对消费者负责。
二、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维护旅游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一是加强对旅游景区和旅游商品市场的日常巡查和集中整治力度,督促经营者自律,规范旅游景区景点经营秩序。二是加大对旅游业务经营资格和假日期间旅游合同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坚决取缔非法从事旅游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涉嫌旅游商业贿赂等行为。三是针对节日旅游市场消费特点,及时发布旅游服务、旅游购物、旅游广告、旅游经营单位信用等方面的消费提示和警示信息,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别防范旅游经营违法行为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