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做好保险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
市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
根据保监会中介部《关于进一步落实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业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9月至10月我局对深圳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业务员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以及《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存在业务员《资格证书》已经过期却继续使用以及中介机构未向业务员核发执业证书的情况,为规范《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使用及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证书》的有效期限为三年,有效期届满30日前应申请换证。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应对所属业务员《资格证书》进行检查,督促《资格证书》已经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业务员前往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办理换证。
二、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应对取得《资格证书》的业务人员核发执业证书,并统一编号管理,严禁向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核发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