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二○○六年深圳保险诚信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
市各保险机构:
为贯彻落实全国保险工作会议要求,扎实推进深圳保险业诚信建设,根据保监会《关于深入开展诚信教育的通知》(保监发[2006]29号),现结合实际情况,就深圳保险业诚信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深圳保险业诚信教育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推动辖区内各保险机构开展教育,检查和评估教育成果。组长由深圳保监局副局长邓俊辉担任,成员包括:深圳保监局办公室副主任兼保险中介监管处副处长何浩、产险监管处副处长汤志江、寿险监管处副处长王影、统计研究处副处长李锋、人事教育处副处长骆德武。
二、教育对象
深圳市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和深圳保监局全体人员。重点是各保险机构高管人员,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核保核赔人员、财会人员、客户服务人员和市场营销人员。
三、计划安排
2006年深圳保险业诚信教育主要分5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4月中旬,向辖区内各保险机构下发关于开展诚信教育的通知。下旬,召开各机构主要负责人会议,进行宣传动员。要求各机构于4月底制定完成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并上报我局。
(二)普遍教育阶段。5至6月,采取自学、讨论等形式开展对基本教材的普及性学习。基本教材包括:中国保监会组织编写的《保险诚信读本》、《保险职业道德教育读本》和《保险法律法规诚信要求摘要》。我局组成产、寿、中介三个小组对各机构开展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通过《深圳保险监管简报》对学习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先进事例和模范典型。各机构于6月底前向我局报送阶段性教育情况。
(三)重点教育阶段。7至9月,针对各保险机构高管人员以及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核保核赔人员、财会人员、客户服务人员、市场营销人员等重点人员开展重点教育。我局将聘请专家对重点人员进行2次集中培训,时间共计8课时。组织1次重点人员代表的诚信研讨会,时间为2课时。各机构自行组织针对重点人员的诚信教育培训、研讨时间不得少于20课时。通过培训和研讨,查找本地区、本公司诚信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提高措施。各机构于9月底前,将诚信教育的阶段性总结和改进意见的报告报送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