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凡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的优秀专家、专业技术人才。
二、选拔方法与程序
选拔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听取同行专家和学术团体的意见,严格掌握条件,保证质量。具体工作由市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负责。
1、根据选拔条件,市直单位人选由所在单位、同行专家推荐,县(市、区)人选由同级党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县(市、区)管拔尖人才中推荐。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揭阳市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呈报表》一式三份,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逐级上报。
2、各县(市、区)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单位归口主管部门(没有归口主管部门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对所属各单位呈报的名单进行审核,并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和相应层次的学术团体,按照选拔条件提出向市推荐的名单,连同推荐材料一并送市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市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选拔条件,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推荐的人选进行考核和筛选,提出市管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建议名单,然后提交揭阳市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审委员会评审。
4、将评委会评审通过的人选报市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经批准确定为市管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者,由市委、市政府颁发《揭阳市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荣誉证书》。
三、管理内容
1、建立联系制度。采取多种联系方式,经常了解市管拔尖人才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意见。
2、市管拔尖人才的工作岗位要相对稳定。尽量减少他们的社会兼职和社会活动,使他们专心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发挥所长。对他们的工作调动,或犯有错误需作出组织处理的,须报告市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加强对市管拔尖人才的培养教育,优先改善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关心市管拔尖人才的进步,引导他们走与工农、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为我市的现代化建设服务。市管拔尖人才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应优先解决他们在工作、学习、生活上遇到的实际问题;优先安排科研项目、科研经费、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公务用车、工作助手等;为市管拔尖人才更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创造条件;保证市管拔尖人才每年达到上级规定的业务进修时间,并努力为他们参加学术会议、出国考察提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