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活动内容
1、加强法制宣传,搞好普法教育。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消费者协会要借助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积极宣传报道国家关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消费和谐”年主题的重要意义;宣传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所采取的的工作举措和取得的工作成果;宣传科学的消费理念和商品质量鉴别知识;宣传工商部门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职能和作用;宣传监管关口前移、实施商品质量准入工程和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的重要意义,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同努力,自觉投身到依法维权、构建和谐的社会氛围。
2、加强“一会两站”建设,构建覆盖全省城乡的维权网络。在市级以上城市建立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的基础上,加强县(区)级工商局和工商所12315举报中心和举报站、维权点的建设,做到有机构、有牌子、有人员。要明确各级12315的责任,提高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要进一步拓宽12315工作范围,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以“3·15”活动为契机,积极推进“一会两站”建设,把“一会两站”拓宽延伸到大型企业、商场超市、城乡社区、农村山区、学校周边、景区景点和农村商品集散地,构建覆盖全省城乡的投诉举报维权网络,做到投诉不出村,维权在田间。
3、大力表彰先进,展示消费维权成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开展创先、评优、扶优、促优活动,大力表彰消费者权益保护、打假维权等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突出宣传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公开处理案件,公开销毁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公开曝光一批制假售假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震慑不法分子。要运用宣传车、图片、板报、实物展示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辨假识假能力,营造出全社会都来打假维权的良好氛围。
4、积极开展街头宣传咨询服务和现场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活动。要集中力量查办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该调解的调解,该处罚的处罚,该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的及时移交。对一些久拖不决的疑难积案,要责成专人负责,尽快结案。要组织和邀请当地有关社会团体、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参加各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提高企业信誉。
5、要在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下,积极配合和参与相关创建文明市场以及 “百城万店无假货”、“食品放心示范店”等活动,做到打防结合,以防为主,标本兼治,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3?15”活动期间,各地要对开展创建活动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要对参加创建活动的生产经营者进行一次法律法规培训教育,提高企业自律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