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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工商局关于煤炭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3、2006年12月20日以后,由各市局联系并协调当地政府或组织本系统对辖区内煤炭经营市场进行专项整治。
  四、方法步骤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从今年12月12日开始,至2007年3月中旬结束,大体划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省局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各煤矿生产和煤炭市场经营较多地区所在的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根据会议的部署,立即发布打击煤炭销售故意掺假使假违法行为的公告,并组织相关宣传活动,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对无证、无照经营和掺假、使假销售的违法行为开展社会监督,形成整治煤炭市场经营秩序的良好氛围。
  (二)具体行动。各市局要抽调精兵强将,组成精干队伍,依照执法程序要求,对重点区域、重点经营企业、重点储煤场、收购点、转运站进行实地检查,看经营主体证照是否齐全、证照是否出租出借、进销货票证是否真实,来判定其经营的合法性;看有无掺杂、掺假销售行为,能现场判定的,要保留证据并出具煤产品现场检查报告。对于需要技术检验的,要根据规定抽取样品,委托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做出检验判定。
  (三)处罚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无照非法经营煤炭行为,特别是煤炭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无照经营行为;故意掺杂、使假销售煤炭的行为;收售非法采矿点生产的煤炭的行为;明知其掺假销售还为其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等问题,执法人员要深入调查,确认危害事实和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和监督整改。
  (四)总结通报。集中整治之后,各市工商局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通报整治成果,部署加强煤炭市场监管的后续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煤炭市场监管的长效措施。
  五、整治要求
  这次煤炭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任务量大,政策性强,必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确保实效。
  (一)动员教育要深入。各级要深入学习张宝顺书记的重要批示和于幼军省长的讲话精神,学习省局领导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的讲话要求,持续不断地搞好思想发动,引导大家深刻认识煤炭市场经营秩序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把各级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局的动员部署要求上来,做到自觉服从省局党组决策,服务全省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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