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工商局关于煤炭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工商局关于煤炭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工商消字[2006]298号)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山西省工商局关于煤炭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山西省工商局关于
煤炭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打击煤炭销售掺假使假违法行为的批示要求和讲话精神,继续巩固和深化去年的整治成果,落实和践行省局“五增五创”的工作主题,按照省局王虎胜局长年初提出的“八大整治”工作部署,省局决定从2006年12月12日至2007年3月中旬,在全省范围内继续深化煤炭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省委张宝顺书记去年的两次重要批示、省长于幼军最近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局党组年初的工作部署为依据,针对冬季燃煤高峰来临、煤炭市场掺假销售行为又有所抬头的实际,在全省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煤炭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整治进一步清除和取缔一批无证、无照经营煤炭的市场主体,规范煤炭市场的正常秩序;查处一批掺假销售煤炭的违法案件,震慑不法经营者,维护山西煤炭市场的信誉;扶植一批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企业和经营主体做强做大,增强山西煤炭在市场的竞争力;强化市场监管,规范企业自律,实施社会监督,引导企业和消费者依法维权,构建煤炭市场经营秩序监管的长效机制,为服务发展,打造一个规范有序、开放竞争、具有活力的市场环境。
  二、整治重点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取缔不具备市场准入资格,且无证、无照非法从事煤炭的经营者;打击故意掺杂、使假销售煤炭的黑窝点;查处收储和买卖非法采矿点煤炭的储煤场、收购点、转运站;明知煤炭经销者掺假销售而为其提供便利条件的,对其产品和从事制假的加工设备、储存场所、运输工具要予以没收和封存,依法进行惩处。对故意掺假销售屡查屡犯,有不良信用记录,且给山西煤炭经销市场声誉和形象造成严重危害、影响十分恶劣的行为,要进行严厉查处,坚决予以打击。
  三、组织领导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