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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省立即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省立即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工商局:

  为贯彻国务院2月19日召开的全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从2004年2月至8月底,全省各级工商局要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刘玉亭副局长讲话精神,开展为期半年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各级工商局要迅速部署对所辖区内的所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下简称“网吧”)进行拉网式检查,把好市场准入关。对于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以及变相经营的“黑网吧”,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特别是对没有《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许可证已过期失效的“网吧”要及时予以查处关闭。
  2、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市县逐级签订责任书,坚持属地监管的原则,做到目标、任务、责任到位,在所管辖范围内发现存在长期经营的“黑网吧”要追究当地工商局、所的责任。
  3、增强配合意识,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与文化、公安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求真务实,履职负责,坚持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坚持把加强市场巡查与建立经济户口结合起来,扎扎实实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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