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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工商局《关于在流通领域实施商品质量准入方案》的通知

  2、健全食品安全质量检查检测制度。要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局《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暂行办法》,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及监督管理,采取抽查商品包装外观,标识和报样检测相结合的办法,加强质量安全监控,严查“三无”商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创造条件购置必要的检测仪器和工具,点上定时抽查,面上流运巡查,及时发现食品中的有毒有害成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检测结果为超标的,告知经营乾暂停销售,协议退出或妥善处理。对批量大存在质量问题的由工商机关提取样品送有检测资质的检验机构鉴定,检测结果向社会公示。
  3、建立信用监督制度。搞好三个结合,建立三个制度:即把商品准入工程与诚信建设结合起来,信用教育和信用监管相结合,信用自律与失信惩戒相结合。通过开展诚信经营的创建和评比活动,树立以诚信换效益思想,结合“信用山西”建设,以工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为基础。一是建立失信公示和不合格商品“黑名单”制度;将消保维权、质量监管、打假办案、质量抽查、流动检中形成的有关信息数据。归集、记录经营企业不良行为,进行消费警示,提供消费指导,为消费者提供择优选购信息。二建立信用记录和公开承诺制度,有条件的综合市场、专业市场、商场、超市等可利用公告栏对商品质量进行公示,方便群众及时了解该商品质量状况,引导安全放心消费,增强防范意识。有条件的经营者要在醒目位置悬挂诚信承诺,向社会公开承诺自己服务范围,基础上及商品质量标准。市场主办单位和工商管理部门及时督促检查。三建立预警整改和奖惩制度,对市场内一般违法违章行为和轻微失信行为应纳入预警整改,行政告范围。由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诚信监管,市场巡查、预警警示、限期改正等要求监督。
  4、建立食品退出制度,对检测不合格及食品经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和其他存在质量缺陷的商品实行下架停止销售,退出市场,对已售出的有害食品要限期追回,不得拖延推萎。对经销质量严重缺陷商品的,依法查处。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实施商品准许入工程,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是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搞好服务,维护市场经济循序及重要举措,是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各县(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增强现任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制度措施。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集中精力抓,有关部门协助抓,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要明确各项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操作规范细则。
  (二)加强协调,搞好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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