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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教育厅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36、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继续推广“订单”培养。大力推行工学结合和校企合作,建立和完善学生顶岗实习制度,开展半工半读试点。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抓好以敬业和诚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加强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推进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广泛开展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的联合招生和合作办学,不断提升合作层次和水平。创新公办职业学校办学体制,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新路子。依靠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鼓励和支持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完善政府主导、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机制。

  37、继续推进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巩固管理体制改革成果,努力促进新设置院校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争取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院校升本成功。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专业建设,做好新增专业的申报和评议工作,优化专业结构。对新设置专业进行调研,积极促进高等学校不断提高新设置专业水平。

  38、巩固和发展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成果,稳步推进高职(高专)和高中阶段后勤社会化改革。坚持因地因校制宜,引导和推进高职(高专)和高中阶段学校积极探索符合学校实际、有利于促进学校发展的后勤社会化改革模式。创新管理手段,积极推进高校后勤管理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加强和提高高校后勤保障能力,进一步改善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办师生满意的后勤。

  39、继续贯彻落实《甘肃省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合理利用农村中小学富余资源,积极发展幼儿教育。加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建设,提高幼儿教育教学质量。关注弱势群体,积极发展特殊教育。

  九、加强管理,加快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的步伐

  40、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全面推行大中小学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继续稳定高等学校收费标准,加强收费管理,严格规范收费行为,清理和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

  41、进一步提高国家招生考试的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完善公开透明的工作体系,坚决杜绝与招生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招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加大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力度,确保考试安全。严格规范高校招生行为,做好治理违规录取、招生中介和高考移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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