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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教育厅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9、加强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工作,适当扩大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招生规模,提高教育质量。积极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争取为民族地区培养更多的高层次骨干人才。继续做好与内蒙、新疆、青海、天津等省市的对等招生和对口支援工作。

  七、统筹兼顾,提高整体发展水平

  30、认真贯彻《民办教育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甘肃省关于〈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实施细则》,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各项措施,积极鼓励发展各级各类民办教育,特别是要加快高中阶段民办教育的发展,逐步形成多元化的办学格局。加强管理和指导,引导独立学院扩大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

  31、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稳步推进中外合作办学,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继续做好西部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国家双边协议项目和春晖计划项目,适度扩大公派留学生数量,大力引进国外优秀留学人员。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和民间团体的联系和沟通,争取更多的国际项目支持。做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引导工作,积极发展来甘留学事业。继续做好各类教育团组的出访工作。

  32、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省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启动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部署三类城市的评估工作。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全面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创新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手段,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33、抓项目,促发展。加强项目综合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项目实施过程监控制度和项目质量、效益评价体系,组织实施好各类国内外教育项目,全力以赴保质保量完成中/英基础教育一期项目,保证中/英二期项目按时启动实施;继续做好中/欧甘肃基础教育项目,发挥项目的综合整体优势,总结项目经验,拓展项目效应,扩散项目成果,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基础条件的改善。

  34、进一步加强高校校办产业和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研究制定全省高校校办产业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加快高校校办产业改革和改制步伐。切实抓好勤工俭学基地和校园经济建设,推动全省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健康发展。

  八、不断深化改革,增强教育发展活力

  35、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继续督促县级人民政府落实推动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职责。加强对教师工资和生均公用经费定额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教师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和学校的正常运转。强化政府投入主渠道作用,积极督促各级政府落实对教育的投入责任,确保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积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教育事业,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强教育审计,维护国家财经法纪,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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