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警惕借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名义进行诈骗活动的通知
(甘教办[2006]39号)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院校,有关中等专业学校,厅直中小学:
最近一个时期,一些不法分子冒用甘肃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和厅领导、处室负责人的名义,通过电话方式,在教育系统搞推销兜售书籍和其他商品等诈骗活动,既损害了教育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形象,也给不明真相的单位和个人带来了经济损失。为引起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的高度重视,警惕和预防诈骗行为,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省教育厅从未安排有关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方式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推销书籍、计算机等商品,或者要求向厅领导回电话。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从讲政治、保护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高度,认真对待和处理针对教育系统的各类诈骗活动。要教育所属人员,加强反腐倡廉和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受骗上当。对业已发生的诈骗行为,既要从内部查找原因,堵塞管理漏洞,同时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并协助做好案件的侦破工作。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针对实际情况,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建立健全包括图书采购、计算机设备采购等方面的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有关文件,了解掌握国家和省上关于此类工作的规定和程序,增加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包括学校负责人在内的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