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及《关于做好2008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省与留学基金委签订的合作协议及甘肃省“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西部项目”)实施方案,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以下称“面上项目”)及西部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所有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的申报工作统一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范围
面上项目的资助范围按照留学基金委《2008年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参阅http://www.nwpu.edu.cn/web/renshi/document/20071221103923330271.doc)。申报名额和项目不限。
按照我省与留学基金委签订的协议,2008年西部项目的资助名额为50名左右(共计600个月),其中教育机构、科研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及国有企业中从事教学、科研、医疗卫生、企业管理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带头人和业务骨干40名(包括西部项目子项目中中学英语教师6-8名),高校青年外语教师10名。
二、 申请条件
(一)面上项目的申请人必须符合留学基金委《2008年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及《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有关规定。(请参阅http://www.csc.edu.cn/gb/readarticle/readarticle.asp?articleid=2649)
(二)西部项目的选拔条件
1.申请者必须符合留学基金委《2008年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及《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条件。
2.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西部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