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深圳市绿洲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吴春兴、李明:
你们提交的关于深圳市绿洲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深圳市绿洲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其中,吴春兴出资47.5万元,出资比例为95%;李明出资2.5万元,出资比例为5%。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广东省行政辖区。
四、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红岭南路红岭大厦2栋24F1。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吴春兴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