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深圳市德道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王伟江、张翔、刘树林、王钢、李晓娥:
你们提交的关于深圳市德道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深圳市德道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其中,王伟江出资27.5万元,出次比例为55%;张翔出资10万元,出资比例为20%,刘树林出资5万元,出资比例为10%,王钢出资5万元,出资比例为10%,李晓娥出资2.5万元,出资比例为5%。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广东省行政辖区。
四、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爱地大厦10楼B。
五、公司可经营下更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