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深圳市鼎丰盛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李龙、陈伟波:
你们提交的关于深圳市鼎丰盛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深圳市鼎丰盛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其中,李龙出资35万元,出资比例为70%;陈伟波出资15万元,出资比例为30%。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广东省行政辖区。
四、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路新福大厦606室。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李龙的保险代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