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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深圳中远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动用保证金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深圳中远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动用保证金的批复
(深保监复〔2008〕73号)
深圳中远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动用保证金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查,你公司投保的《保险经纪/代理职业责任险》条款符合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代理(经纪)机构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相关事宜的通知》(保监发〔2005〕27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同意你公司动用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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