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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委宣传部、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宣传工作的通知

  (三)书面资料宣传。针对农村边远地区交通不便、信息不灵的现状,采取通告、信函、小册子、宣传单、明白纸、海报、标语等形式,对家电下乡补贴政策、补贴产品种类、销售网点布局、售后服务保障等实质性内容进行宣传告知,让农民群众充分了解有关政策信息,知道可以买什么、什么地方买、如何办理补贴手续。
  (四)企业促销宣传。以中标流通企业为主体,通过大篷车下乡、农民集中团购、组织文艺宣传队、出动宣传车、设立宣传台等形式深入乡村集镇,展示家电下乡产品,宣传家电下乡企业,将购物促销与宣传活动结合起来,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宣传效果。
  (五)咨询热线宣传。在各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设立专门的家电下乡咨询热线电话,及时受理咨询投诉,解疑释惑,宣传政策,方便群众,贴近百姓,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组织实施
  (一)及时制定宣传方案。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家电下乡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会同宣传、财政、广电部门研究制定具体的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提出符合当地实际的宣传报道措施,明确工作思路,把握关键环节,做出具体部署。
  (二)组织培训宣传骨干。各市州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尽快抽调精兵强将加强相关政策学习培训,培养宣传骨干力量,开展政策宣讲活动。宣传骨干人数要适应本地宣讲工作的需要。每个乡镇要明确一名干部负责家电下乡宣传工作,要为每个行政村培训一名村干部为家电下乡宣传员,确保宣传活动乡乡有人讲,村村不遗漏。
  (三)积极推进宣传工作。各市州宣传、广电部门要组织、协调当地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集中一段时间,利用新闻、专题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和相关活动。各地商务、财政部门要充分准备家电下乡的有关宣传材料,抽调人员深入到乡镇、村社,特别是离县城较远的乡村,开展宣传活动。各销售网点要作为家电下乡的宣传站,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册页、设立信息发布板、张贴宣传海报及购买须知,告知本企业销售的补贴类家电品种、型号、价格和每户限购数量,以及产品补贴标准及申报补贴程序。各地特别要抢抓春节期间农民工返乡探亲的有利时机,把政策宣传的重心延伸到乡镇、村社和农户个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文艺演出、社火表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生动形象地宣传家电下乡的政策、做法和成效,努力在全省掀起宣传热潮,推动我省家电下乡工作快速开展。
  (四)严格执行宣传纪律。家电下乡是一项由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实施的惠民工程,事关全省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宣传、商务、财政、广电部门和中标销售企业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家电下乡的政策内涵、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切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全面、准确、有效地做好家电下乡宣传工作。任何企业和单位不得假借家电下乡名义搞虚假宣传,误导农民,扰乱秩序。严禁有关新闻媒体进行有偿报道、随意炒作。各中标销售企业和网点组织大型宣传促销活动,要提前向所在县(区)有关部门报告,落实相关应急措施,确保宣传活动安全、有序,达到预期效果,努力营造社会关注、企业自律、农民受惠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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