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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委宣传部、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宣传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委宣传部、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宣传工作的通知
(甘商运字〔2009〕35号)


各市(州)委宣传部,市(州)商务局、财政局、广电局:
  全面推广家电下乡是新形势下国家扩大内需、改善民生、拉动消费、带动生产,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我省作为全国第三批推广省市之一,从2009年2月1日起开展家电下乡工作。为了有效宣传家电下乡惠农政策,顺利推进家电下乡工作,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财建[2008]8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8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宣传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扩大消费需求为目标,以“家电下乡、惠民利国”为主题,紧紧围绕家电下乡惠农政策,建立宣传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把家电下乡惠农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营造家电下乡的良好氛围,使广大农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政策、把握政策、用好政策,充分享受到政策带来的利益和实惠,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宣传内容
  家电下乡宣传工作要突出政策要点,挖掘工作亮点,把握宣传难点,将家电下乡的有关政策宣传清楚、解释明白。主要内容包括:实施家电下乡工作的重大意义、补贴对象、产品种类、产品质量、销售网点、补贴标准、申领手续、服务保障措施以及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成效和经验。
  三、宣传形式
  (一)信息网络宣传。充分利用商务部、财政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机构的公众网站以及手机短信平台,及时发布家电下乡政策规定和工作动态,让社会各界、广大城乡居民及时了解家电下乡的有关信息。
  (二)新闻媒体宣传。紧紧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主流媒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开辟家电下乡宣传专栏或宣传专题等形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营造宣传声势,扩大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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