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长兴支公司开业验收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9]第213号)
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人: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关于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长兴支公司开业验收的请示》(信泰浙发[2009]005号)符合保险公司支公司开业审核的规定。为此,依据《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和《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的规定,决定如下: 一、同意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公司开业;二、该支公司业务范围由总公司授权决定;三、核准该支公司的营业场所为:长兴市雉城金城广场B幢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