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精品规划住宅小区评选办法(试行)
(淄规发[2009]9号)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认真、务实、专业”为要求,以提高我市规划设计水平为目的,进一步激发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制定本办法。
二、 评选范围和标准
(一)评选范围:淄博市城市规划区内编制的住宅小区规划方案。
(二)评选标准
1、本标准是淄博市精品规划住宅小区评选的基本依据。
2、本标准以小区规划为主线,以配套环境设施为基础,以提高居住环境质量为目标,引领我市住宅小区规划发展方向,全面提高人民居住生活质量。
3、标准内容:规划结构(20分),群体空间(20分),道路交通(15分),环境景观(15分),市政、公用设施(10分),工程管网(10分),技术经济指标(10分)等七项指标,共100分。
4、评分最小计数单位为1分。
序号
| 项目
| 主要评价内容(需提供书面资料)
|
| 实得
分值
|
1
| 规划
结构
| 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符合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避免不良的环境影响,与周边环境协调
| 6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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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区功能分区明确,用地合理,布局结构清晰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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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控制容积率、建筑密度和套密度
| 4
|
注重生态保护,合理利用原有地形,体现规划特色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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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群体
空间
| 建筑空间层次清晰,形态丰富,错落有致
| 8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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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有邻里交往空间,位置布局得当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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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布置满足日照采光条件,利于环境自然通风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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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尺度宜人,体现地方建筑文化特色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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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节约土地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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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道路
交通
| 交通结构清晰,分级明确,布置合理,减少人车相互干扰;满足消防、救护及避灾要求
| 4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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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位置恰当,停车数量符合要求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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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区出入口选择符合城市交通要求,符合主要人流方向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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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宽度符合规范要求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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