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申报2003年原油、成品油、汽车轮胎进口配额的通知
(东经贸〔2002〕120号)
国家经贸委已于2002年 7月31日公布了2003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总量和申请程序,
2003年成品油进口配额总量、分配依据和申请程序,
2003年汽车轮胎进口配额总量、分配依据和申请程序,省经贸委已于日前下发了《关于编报2003年原油、成品油、汽车轮胎进口需求计划的通知》(粤经贸外经[2002]371号),为做好我市申报2003年原油、成品油、汽车轮胎进口配额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通知2003年需要使用进口原油、成品油(汽油、柴油、燃料油、蜡油等)、汽车轮胎的有关企业到国家经贸委网站仔细查阅《公布2003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总量和申请程序》(国家经贸委2003年第50号公告)、《公布
2003年成品油进口配额总量、分配依据和申请程序》(国家经贸委2003年第51号公告)、《
2003年汽车轮胎进口配额总量、分配依据和申请程序》(国家经贸委2003年第52号公告),国家经贸委网址:www.set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