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的通知
(东经贸〔2003〕94号)
各镇(区)经贸办:
为了使各镇(区)经贸办尽快建立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机制,加强经济运行监测与分析工作力度,更好地为本地区经济发展服务,也为进一步加强市镇两级经贸部门的信息沟通、联系,现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如下:
一、机构。各镇(区)经贸办作为开展经济运行监测与分析工作的专职负责机构。
二、人员。要求经贸办配备一名有一定数据处理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的同志,专职负责经济运行监测与分析工作。
三、内容。要求各经贸办每季对本镇(区)的经济运行情况作一次全面的分析和对下一季度情况进行预测。主要内容包括:本地区整体经济运行情况以及工业、商贸、固定资产投资、外贸、财政、金融各方面情况、特点和需要关注解决的问题等。由经贸办主任负责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