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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东莞市工业商贸重点企业联系制度》的意见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东莞市工业商贸重点企业联系制度》的意见
(东经贸〔2004〕29号)


各镇(区)经贸办、各重点联系企业:

  为了更好地落实《东莞市工业商贸重点企业联系制度》(东经贸[2002]56号),加强对我市企业的引导、协调和服务工作,特提出如下几点意见:

  一、领导责任分工
  1、考虑重点联系企业的镇区分布,兼顾行业和局各科室的职能配置情况,局领导及有关科室人员分为八个联系小组,各组组长由有关职能科室科长担任,成员主要由该科室人员组成,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日常的联系工作。局领导负责分管各联系小组的指导和协调工作。(见《局领导及科室人员重点联系企业分工表》)。

  2、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局务会议,听取各联系小组的工作汇报,研究落实重点企业联系制度的各项工作,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二、联系小组的职责
  1、联系小组按照分工安排,积极与重点联系企业加强联系。采取各种联系方式(包括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认真了解企业情况,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每月由小组联系人做好有关资料的搜集,形成文字材料报小组长审阅后,送经济运行科汇总、整理。经济运行科每季度书面向局长报告一次(个别问题需要及时解决的随时报告)。

  2、各联系小组根据我局职能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的困难,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及时给予答复,认真重视企业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3、各联系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搜集重点联系企业的相关信息,及时提供给经济运行科和办公室,以便进行信息交流。

  三、加强服务
  1、建立数据信息资料库。由经济运行科指定专人负责经贸信息的搜集、整理工作,内容包括国家、省、市各级的产业政策和各行业的最新信息、市场动态、国内外先进企业的经营管理经验等资料,分门别类建立数据信息资料库,内容要求做到权威、准确、及时,便于企业查询。

  2、编制《重点联系企业制度简报》。由经济运行科负责将所搜集的经贸信息、市场动态以及各小组与重点联系企业的联系情况、联系效果等资料编制《重点联系企业制度简报》,每月向重点联系企业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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