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印发东莞市经贸局防治非典型肺炎后勤保障预案的通知
(东经贸〔2004〕13号)
局有关科室、各镇(区)经贸办:
现把《东莞市经贸局防治非典型肺炎后勤保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一旦发生非典型肺炎疫情,马上启动该预案。
附件: 东莞市经贸局防治非典型肺炎后勤保障预案
二OO四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
东莞市经贸局防治非典型肺炎后勤保障预案
为了更好地防治非典,保障物资储备和后勤供应,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的通知》(东卫〔2003〕332号),特制订此方案。
一、组织机构
市经贸局作为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指挥部成员单位,成立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非典型肺炎预防应急和后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陈桂明(市经贸局局长)
副组长:莫镇波(市经贸局副局长)
梁经昌(市经贸局副局长)
成 员:廖汝林(办公室主任)
张劲帆(工业科科长)
刘锦棠(流通科科长)
刘广林(市场管理科科长)
卢伟祺(交通能源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流通科),负责本局非典防治的日常工作,承办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由莫镇波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和分工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由我局的办公室、流通科、市场管理科、工业科、交通能源科五个科室共同承担非典型肺炎预防应急和后勤保障工作,并明确职责分工,做到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防治非典期间,五个科室的主要职责如下:
办公室:及时传达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的通知、要求及有关会议和文件决定事项。负责做好与指挥部、有关职能部门及各镇(区)的联系、沟通和服务工作。督促各镇(区)经贸办成立专门机构,协助做好防治非典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防治非典工作信息的综合、整理和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