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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江门市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有关精神, 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近期要召开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动员会,分析本地区、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形势,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建立健全相应的协调机制。尚未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地区和单位,要在今年12月31日前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冬季防火工作方案。要进一步开展消防安全督查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政府将适时对各地区开展冬季防火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并把督查情况纳入今年各级政府消防安全责任人考评内容。

  (二)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彻底整改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根据冬季防火工作的特点,深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特别对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行政机关、交通、通讯、电力、金融等消防重点单位、重点场所,要加强巡查,共同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以火源电源管理是否严格、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进行维护保养、员工是否掌握消防知识和技能、灭火应急预案是否制订和演练为基本要求,着重抓好圣诞、元旦和春节期间的消防安全大检查。要通过开展全面的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单位切实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严格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解决对消防安全工作不重视、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督促各单位完善消防设施,落实消防组织,解决自防自救能力问题;督促各单位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整改火灾隐患,解决今年以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遗留下来的火灾隐患问题;对前段时期专项治理后仍未符合安全要求的场所,必须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由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亲自研究,亲自抓落实,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由消防部门依法采取措施,该关的关,该停的停,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决不故息迁就。对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督促所在单位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严防死守,确保安全。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而又确实无法整改,且对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带来较大影响的,消防部门应及时报告当地政府,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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