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江府办[2005]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粤府办[2004]11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市政府提出的如下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这次人口调查的重要性
2005年11月1日在全国进行的1%人口抽样调查,是继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之后又一次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开展人口抽样调查,是为了更好地摸清2000年以来我国人口数量、构成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研究未来人口状况的发展趋势,并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提供客观准确的依据。为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这次人口调查,认真做好人口调查的各项工作。
二、做好人口调查的宣传发动工作
这次人口调查范围涉及各市、区,调查点布及大部分镇(街),调查工作的组织力度、群众参与程度和工作量较大,各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制定宣传计划,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等宣传媒体或其他形式进行各个层面的广泛宣传。通过宣传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争取调查对象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同时,要结合相关的统计法律法规进行宣传,使每个公民都清楚按时如实填报调查表是每一个调查对象应尽的法定义务,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以及伪造、篡改调查数据等都是统计违法行为。
三、加强领导,为人口调查提供必要的保证
(一)建立调查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强有力的调查工作领导机构是做好人口调查工作的关键。市政府决定成立江门市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见附件,任务完成后自动撤消),负责领导和组织协调我市的人口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落实。各市、区政府要按照要求,于3月25日前相应成立调查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配备足够的高素质调查专职人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互相支持配合,按要求抽调思想好、业务精、身体好的骨干人员到调查办公室。相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能予以积极协助和配合,以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