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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关于江门市迎接两部一办对我省实现公路无“三乱”检查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三、认真自查,防漏补缺

  各地纠风办、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机构要在国家检查组验收考核前,认真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深入一线,特别是要深入到重点地区、重点路段,在重点时间进行重点检查,每次检查工作,都要签名认可,落实责任,防止走过场。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公路“三乱”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严肃查处。对发现的公路“三乱”的苗头、隐患和工作盲点,要立即制订整改方案进行治理,明确治理目标和责任人,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整改措施的落实,做到万无一失;要健全和完善治理公路“三乱”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是要充分发挥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的对外联系沟通作用,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对群众反映和发现的公路“三乱” 问题,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查处和纠正。二是要加强值守制度,在国家检查组考核验收结束前,各地的举报电话应保持节假日也有人接听群众的举报投诉。三是要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针对性较强的应急处理预案,并认真组织预演。凡在国家验收期间出现公路“三乱”的,要立即予以紧急处理和补救,并迅速向市治理公路“三乱”办、纠风办报告。

  11月14日-28日,为各市、区,市直交通、公路、公安、林业、物价等责任单位自查自纠时间。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国家关于公路无“三乱”达标考核的六大标准和三项要求进行认真检查。自查自纠情况要书面向市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报告。11月底,由市治理公路“三乱”办牵头组织检查组,按国检的标准对各市、区和有关责任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并通报检查情况。

  四、突出重点,强化监督

  各地纠风办、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指导职责,突出重点,针对那些比较容易出问题的薄弱环节,切实加强监督。

  一是要加强对各类合法站(卡)的监督力度。要加强对经批准设置的公安检查站、收费站、征费稽查站、木材检查站、临时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监督检查。检查应公布的设站批准证件、工作范围,收费站还要检查公布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期限和监督电话。上路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要求申领省政府统一核发的《道路检查证》并按规定佩戴上岗,方便群众监督。持证人不得超越工作范围和工作地点拦车检查、罚款、收费。

  二是要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监督力度。要切实按照交通部《关于加强治超点管理规范治超执法行为的通知》和国家八部委的有关规定,依法严管,进一步规范治超执法行为。要监督各地交通、交警部门坚持联合治超的情况,交通部门不得单独上路执法。要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程序,要求2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参与治超执法,不得在同一路段实行双向检查,严禁凭经验和目测界定车辆是否超限超载。交通执法人员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十条禁令”及其他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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