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2005]18号)
市有关单位:
现将省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5]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市的如下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改革和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我市的试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省编办的指导下,由市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编办)具体组织实施。
二、积极稳妥做好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的各项工作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省文件要求,认真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整合行政执法机构,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加强执法监督。试点的各项具体工作要按照省的具体部署和要求进行,在试点工作中,要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有重点、分领域、分阶段稳妥推进,务求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