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
(江府办[2005]2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依法行政的要求,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4]24号)和省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粤府办[2004]102号)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市有关单位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职责分工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决策程序以及行政决策的监督制度和机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市府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

  二、建立健全有关制度

  (一)围绕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科学制定政府立规工作计划。健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公布制度。改进政府立规工作方法,扩大政府立规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立规征求意见制度。(市法制局组织相关部门)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方便公众对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获取、查阅。(市信息产业局组织相关部门)

  (三)建立健全政府规范性文件修改和废止的工作制度,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的定期评价制度。(市法制局组织相关部门)

  三、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依法规范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科学、合理设置政府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实现政府职能、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加强对各级行政机关职能争议的协调。(市编办组织相关部门)

  (二)完善各类市场监管制度,确保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保证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打破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研究进一步转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方式,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市发展改革局组织相关部门)

  (三)研究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实行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分开的具体措施,加强对社团、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引导和规范,加强和改进对各类社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市编办组织相关部门)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